第(2/3)页 这在后世叫“浮置枪管”。 但在1940年的太行山,这叫神技。 “丫头……你从哪学的这一手?” 老李头的语气软了下来,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。 沈清头也没抬,只是吹掉了木屑。 “梦里学的。” 三个小时后,枪身的主体改装完毕。 接下来是瞄准镜。 原来的光学瞄准镜已经碎成了渣。 沈清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缴获的日军炮队镜。 那是炮兵用来观测远距离目标的大家伙,镜片通透度极高。 “把这个目镜切下来。” 沈清指着炮队镜的一端。 “李师傅,还得麻烦你用锡焊,把它固定在枪机上方。” 老李头看着那个大家伙,有些发懵。 “这……这口径也不对啊,装上去能看清吗?” “能。” 沈清递给他一把焊枪,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块废铁皮。 “再做一个遮光罩,我要把倍率强行拉到八倍。” 修械所的灯亮了一整夜。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,一把怪模怪样的“混血”步枪终于诞生了。 枪托变得异常粗大,因为沈清在里面灌注了铅块。 整枪重量超过了十斤。 虽然笨重,但增加的重量能极大抵消后坐力,让枪身稳如泰山。 瞄准镜像是强行嫁接上去的怪物,用铁皮和螺丝固定得死死的,显得狰狞而粗犷。 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。 最关键的是子弹。 沈清挑了十发成色最好的尖头弹。 拔出弹头,倒出火药。 用天平一点点称量,精确到毫克。 多一分嫌多,少一分嫌少。 然后,她拿起那把什锦锉。 开始打磨弹头。 把原本圆钝的被甲弹头,磨得更加尖锐,更加修长。 这能减少空气阻力,提高存速,让子弹飞得更远。 “好了。” 沈清吹掉弹头上的铜屑,把这一发特制的“比赛级”子弹压入弹仓。 “试试。” 她提着那把沉重的步枪,走到了修械所后面的靶场。 晨雾弥漫。 陆锋和几个营长闻讯赶来,一个个顶着黑眼圈,显然也是一夜没睡。 靶子设在五百米外。 那是一个挂在树杈上的日军钢盔。 在晨雾中,只有一个模糊的小黄点。 沈清没有用沙袋。 她直接趴在满是露水的草地上,用肩膀死死抵住灌了铅的枪托。 深吸一口气。 肺部的浊气缓缓排出。 瞄准镜里,那个钢盔清晰可见,连上面的划痕都一清二楚。 自制的十字分划板,稳稳地套住了目标。 “砰!” 一声沉闷而厚重的巨响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