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沈墨挽着男人胳膊走进客房后,通过窗户向外看去,亲切中又带着一丝丝的疏离感: “感觉这里有些变化,但是变化也没太大……” 这些年,沈墨一直居住在鹭城。 作为全国着名的旅游城市,千年古都,鹭城的城市形象建设,可以说,两三年不去,就是一个样子。 而桦林这里,一眼望去,感觉还活在八九十年代似的。 “要不要下去走走?” 苏明哲见沈墨有些情绪波动,伸手把她揽在怀里,然后开口笑道: “你应该好久没吃过家乡菜了吧?叫上卫军,一起吃个锅包肉,怎么样?” “算了,时间有点晚了,明天扫过墓再说吧。” 沈墨这次和弟弟回来扫墓,是因为沈卫军在国庆的时候终于结婚了,结婚对象是他在商超上班的女同事。 虽然这个女孩来自农村,长得也不算漂亮,但是干活麻利,脾气性格称得上温柔贤惠。 两人在国庆结婚,十二月份,传出了喜讯。 这次沈墨带着弟弟回来扫墓,就是要把这个喜讯告诉自己父母。 至于其他的事情,沈墨不想节外生枝。 “对了,墨墨,有件事,一直没有告诉你!” 苏明哲见沈墨情绪不高,思考了片刻,决定把一件旧事告诉她。 “什么事?” 沈墨有些诧异地看向男人。 她是被男人包养的情人,就算男人要隐瞒什么事情,她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去追问。 所以,男人突然告诉自己,有事情没告诉自己,那么这件事大概率和自己相关。 苏明哲目光温柔地看了一会女人,这才缓缓讲道: “其实,你大伯一家,已经死好些年了!” 关于沈墨大伯一家的情况,苏明哲一直都在关注。 在沈墨逃跑后,沈栋梁这个畜生,竟然又去福利院领养了一个漂亮女孩。 苏明哲得知后,唯恐那女孩成为沈墨的替代品,连忙派人送给沈墨大伯家一只吃了耗子药的兔子。 然后在那天晚上,除了那个女孩,沈墨大伯一家三口全部去见了阎王。 而那个女孩,因祸得福,继承了沈墨大伯一家的财产。 第(3/3)页